重點摘要
睇位置:蟲患喺街道公園等公眾地方,可以致電1823轉介食環署跟進;喺大廈公用地方(走廊、大堂、平台、公用去水系統)而又設有管理公司,一般由管理處負責安排;喺你私人單位內部,就屬於業主/租客按租約自行分工嘅範圍,唔屬政府或者管理處主動處理範圍。呢篇唔係法律意見,實際分工要睇返你嗰座大廈嘅公契同管理合約。

邊個負責邊樣:投訴前先睇呢張表
呢個分工同我哋處理黃蜂窩查詢嗰陣講嘅原則一致——香港蟲患投訴嘅一般傾向做法,可以歸納成三層:
| 蟲患位置 | 一般邊個跟進 | 點聯絡 |
|---|---|---|
| 公眾地方(街道、行人路、公園等) | 食環署 | 致電1823轉介跟進 |
| 大廈公用地方(走廊、大堂、平台、公用去水系統、垃圾房)—設有管理公司 | 管理處,按需要外判滅蟲公司處理 | 直接聯絡管理處,建議附相片同位置 |
| 私人單位內部 | 業主/租客按租約自行安排 | 唔屬管理處或者政府主動處理範圍,詳情睇「業主定租客負責滅蟲」指南 |
| 唔肯定邊個負責、或者管理處推搪 | 先向管理處備案,處理唔到先報1823 | 影相/影片存證,記低日期時間 |
呢張表嘅公眾地方/管理公司分工,直接沿用我哋喺黃蜂窩指南講嘅同一套原則——呢個原則本身喺蜂巢處理上已經核實,套用到其他大廈公用範圍蟲患時,實際安排仍然可能因應個別大廈嘅管理合約而有出入。
涉及滲水嘅蟲患(例如老鼠沿去水管入屋),有冇正式跟進途徑?
如果蟲患源頭懷疑同樓宇滲水或者失修有關(例如公用去水系統破損引嚟老鼠,簷篷滲水引嚟蟲患),呢類滲水問題本身有一套正式跟進機制:呢類滲水個案,食環署同屋宇署有一套聯合機制跟進,會先做非破壞性檢查;去到嚴重情況,可以出妨擾通知書(罰款上限HK$25,000,另每日HK$450),甚至申請法庭命令(上限HK$50,000,每日HK$600)。查詢打1823。要留意,呢套機制係處理「滲水」呢個源頭問題本身,唔一定代表食環署會就「蟲患」呢件事直接執法——蟲患通常仍然要由管理處或者業主安排實際嘅滅蟲處理。
點樣先算「有效投訴」?
投訴管理處或者1823之前,做齊呢幾樣會快好多:影相/影片記錄蟲患同位置,附上日期同時間;講清楚係公用地方定係你懷疑係公用範圍蔓延入嚟;如果之前已經投訴過但冇跟進,保留返記錄同埋管理處嘅回覆(電郵好過口頭);如果懷疑源頭喺結構或者公用去水系統,可以要求管理處委託獨立檢查。管理公司或者業主立案法團想長期跟進大廈蟲患,可以參考我哋嘅物業管理蟲害方案;如果爭議去到鄰居單位層面,睇鄰居單位有蟲患,我可以點做?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