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摘要
租樓發霉邊個負責,冇一個「一刀切」嘅答案——租約條款行先:CLIC(社區法律資訊中心)講得好清楚,維修責任主要係業主租客之間嘅合約事項,一般情況下租約冇隱含條款強制任何一方維修。喺租約冇明文規定嘅情況下,一般慣常做法會睇返發霉嘅成因:如果係一般濕度造成嘅自然損耗,一般傾向被視為業主責任範圍;如果係租客疏忽或者蓄意造成(例如長期唔開窗唔通風、明知漏水唔通知業主),一般屬租客責任;如果係結構性滲水或者樓宇失修引致,一般屬業主嘅維修責任範圍——而由政府發出嘅修葺命令,幾乎一定落喺註冊業主身上。呢篇文章唔係法律意見——具體個案要睇返租約條款同事實情況,有爭議建議查詢CLIC嘅維修責任專頁或者尋求專業法律意見。

情況一:一般濕度/自然損耗
香港潮濕,尤其回南天同雨季期間,就算冇人做錯任何事,屋企都有機會發霉——呢個一般被視為「自然損耗」,傾向係業主責任範圍。但要留意:如果業主已經提出(或者租客要求)改善通風、抽濕等合理措施,租客都應該配合,否則情況可能有變化。
情況二:租客疏忽或人為造成
如果發霉明顯係因為租客嘅使用方式造成——例如長期唔通風、浴室用完唔開抽氣扇、將濕衫長期晾喺密封房間——業主可能會主張呢個屬租客責任。呢類爭議通常最難有客觀證據,一份現場評估記錄(見下面)可以幫到手。
情況三:結構性滲水/樓宇失修
如果發霉源頭係樓宇結構問題(例如天花滲水、牆身滲水、公用去水系統失修),呢個一般屬業主嘅維修責任範圍。香港有正式途徑跟進滲水:食環署及屋宇署設有聯合投訴及執法機制,可以做非破壞性調查,情況嚴重仲可以發妨擾通知書(罰款可達HK$25,000+每日HK$450)甚至法庭命令(可達HK$50,000+每日HK$600),查詢熱線1823。屋苑公用地方(例如走廊、平台、公用去水系統)嘅滲水/衛生問題,一般由管理公司負責跟進——單位內部先至係業主/租客按租約分工嘅範圍。
一份評估報告可以點幫到你
無論你係租客定業主,爭議入面最難嘅往往唔係「邊個應該負責」呢條法律問題(呢個Averta答唔到你),而係「事實係點」呢個問題——發霉範圍有幾大?源頭係咪滲水?滲水係咪結構性?呢啲事實,一份獨立嘅現場評估記錄可以幫你釐清基礎:
- 記錄發霉範圍、位置、同表面情況(相片+文字描述)
- 檢查濕氣/滲水源頭,判斷係一般通風問題定係滲水
- 如果懷疑結構性滲水,建議點樣跟進(例如轉介屋宇署/管理處)
呢份記錄唔係法律文件,亦唔係法律結論——但業主、租客、法團、甚至律師,都會需要一個「事實基礎」先可以傾實際嘅責任分配。Averta 嘅除霉及防霉服務本身就包含源頭檢查呢一步。
屋苑公用地方發霉,搵邊個?
如果發霉出現喺走廊、大堂、平台呢啲公用地方,一般由管理公司負責跟進——唔係你個人責任範圍。通知管理處,佢哋通常會安排檢查或者委託防治公司處理。